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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6-00110 信息分类: 政府办公室文件,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6-05-31
文号: 灌政办发〔2016〕49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《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 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…
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灌南县 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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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单位:

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办法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6523

 

 

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

考核办法

 

根据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灌政办发〔201648号)等文件精神,为切实把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进落实到位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全县11个乡镇。

二、考核目标

通过对作业者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、作业标准等进行考核,促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质量的提高,推动秸秆全面禁烧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主要包括组织发动、措施落实、资金管理以及实施效果等四个方面,对乡镇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,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安排见附件。量化考核主要依据有关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分,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实施效果评价。

(一) 组织发动。

包括成立工作机构,出台扶持政策、推进制度,开展宣传活动等。

(二) 措施落实。

包括落实作业机具、宣传作业标准、组织开展培训、组织专项督查、严格公示制度及建立台帐制度等。

(三) 资金管理。

包括落实扶持资金、执行补助程序、兑付补助资金及补助资金台帐等。

(四) 实施效果。

包括作业面积、执行作业标准、申请补助对象的监管。

四、考核组织

考核分夏、秋两季分别进行,由县政府牵头,县农机、财政等有关部门实施。

五、考核形式

(一)现场核查。

根据县第三方核查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。现场核查每乡镇1个整体推进村、2个合作社或农机户、10户农民(实际种植者)。重点核查作业机具、作业质量和实际还田面积。

(二)电话抽查。

电话核查到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,重点核实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满意度。

(三) 台帐检查。

重点抽查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》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》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贴公示表》等。

(四)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作业费收取及支付情况。

六、考核时间

夏季在7月底前,秋季在12月底前。

七、考核结果应用

(一)按得分情况排出名次

1.优先安排下季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面积;

2.作为农机化工作考核主要量化指标;

3.优先推荐表彰奖励。

(二)乡镇被省市检查组抽查不合格的,扣减下季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面积。

(三)对申请对象作业不合格的(目测作业达标面积达不到50%)不验收,虚报全量还田作业面积的(以省、县第三方、县乡镇核查的数据为准)按1-3倍扣减补助资金,所扣减的资金由申请对象自行负责。

本考核办法由县农机局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附件: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


附件

2016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

 

乡镇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序号

项目

评分内容和细则

分值

依据

县级

评定

1

组织发动(15分)

成立工作机构

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和分工(2分)

2

文件

2

制定有关政策

政府出台扶持政策(2分),安排组织保障经费(2分)

4

文件

3

建立推进制度

专项工作部署(2分),有健全的工作制度(2分)

4

文件

4

开展宣传活动

开展政策宣传活动(3分)、印发宣传材料(2分)

5

资料

5

小计

15

6

措施落实(50分)

落实作业机具

按测算面积落实作业机具(5分),机具配备合理(5分)

10

资料

7

组织开展培训

召开作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(4分)、组织作业现场演示会不少于2次和技术指导(6分)

10

资料

8

组织专项督查

作业期间开展督查(10分)

10

记录

9

严格公示制度

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(10分)

10

资料

10

建立台账资料

台账资料完整性(10分)

10

资料

11

小计

50

12

资金管理(15分)

执行补助程序

操作程序规范(10分)

10

清册

13

兑付补助资金

作业面积与补助资金一致(2分),按时兑付补助资金(2分)

4

清册

14

补助资金资料

补助资金台账资料规范(1分)

1

资料

15

小计

15

16

实施效果(20分)

完成作业计划

完成既定和分解的作业面积指标(5分)

5

清册

17

执行作业标准

作业标准宣传到位(2分),作业标准执行到位(3分)

5

清册  现场

18

补助对象监管

作业面积的真实性(5分)

5

清册  现场

19

开展专项总结

及时完成阶段和年度总结(5分)

5

材料

20

小计

20

           

100

县级填表人:    评分日期: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6523日印发